为落实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国际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境外交换学习项目,奖励在境外高校学习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在融信公司(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心平等额配比基金的资助下,学校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并从年起进行评选。现就-学年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要求
1、派出时间
学生的派出时间为年8月至年7月,且已回校并于申请前完成交换学习学分认定。
2、派出项目
学生所参加的项目为教务处选拔的校级公派境外交换学习项目,项目性质为课程学习,项目时间为一学期及以上(以交换学校学期为准),不包括暑期学校项目及其它短期境外实习项目。
3、境外课程修读数量
学生交换学习期间修读课程数量原则上不应少于每学期4门。
4、成绩要求
报名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前,学生需已回校认定学分,原则上所认定的每门课程经认定后的学分绩点均需在3.5以上;理工类课程可适当放宽到3.2。
5、其他评选要求请参见阅读原文。
6、学生名单
年9月至年7月期间派出的学生名单请见阅读原文2,不含退出和推迟至-学年派出的学生。
7、学院审核
学院在审核学生名单时,需重点审核学生是否已经完成了境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以及在交换学习期间的课程修读数量和课程认定后的学分绩点是否达到以上相关要求。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教务处根据年9月至年7月的派出学生人数,确定各学院名额分配比例,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并确定推荐名单。
各学院奖学金分配名额,请参见阅读原文。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21日上午11时截止
学生填写申请表(阅读原文),附照片,并将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
2、学院评审并提交推荐名单:10月26日11时截止
各学院参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交换学习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阅读原文)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并于10月26日11时前将学生申请表电子版以及评选名单汇总表(阅读原文)电子版打包发至rucis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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