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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续推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提升长宁区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助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5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汪耀出席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主持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邹生顺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胡岗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推进长宁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长宁区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达到示范街镇创建全覆盖,两定居住区、单位收集点全覆盖,区域道路沿街商家上门收集全覆盖,分类设施、设备全部到位,箱房改造全部完成,全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全市领先,荣获年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新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陆敏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本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区委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要求,在年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市、区联动执法检查,围绕推动主体依法履职,持续巩固提升分类投放水平;围绕推动攻坚克难破解瓶颈短板问题,健全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有新提升。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
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汪耀
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利民、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邹生顺
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
执法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重点聚焦两方面六项内容
(一)责任主体依法履职情况
1、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依照法规履行职责、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执法监管等情况。
2、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依法落实“四位一体”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情况。
3、加强宣传、动员发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
(二)破解难题健全分类体系情况
1、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在各环节落实情况,特别是菜场垃圾、快递包装物、一次性用品等源头减量情况。
2、重点行业和场所加强分类投放管理,物业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以及作业公司分类收运、处置的情况。
3、湿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构建、扶持政策制定落实等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采用的方式方法
1、市区人大联动检查。市、区人大常委会采取明察暗访结合、联合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与市人大联动对减量化机制落实情况这一重点项目进行检查。2、积极发动代表参与。发挥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基层一线的优势,发动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参与。通过走访调研、联系社区、座谈会、暗访检查等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和监督检查,促进法规制度落地。3、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条例》实施一周年等重要节点,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工作,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再宣传再发动的过程。张汪耀主任指出,要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区委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守法律、重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推进《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盯住难点,务求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强宣传,联合联动,凝聚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
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执法检查中,要把握原则,围绕重点,全面覆盖,做到“四看四查”,即一看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街镇依照《条例》履行职责情况,查贯彻执行法律规定是否严格、工作覆盖是否全面;二看管理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情况,查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长效机制是否健全;三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情况,查相关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四看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及资源化利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构建情况,查相关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要注重抓住薄弱环节,聚焦问题整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减量化机制落实情况。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注重学习先进,形成示范引领。要注重持续宣传,强化法治意识。
本次执法检查,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大的共同努力,把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机制理顺,将难点问题理清,对《条例》发挥作用情况开展评估,促进管用有效。在我区层面,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