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新金融革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人类社会的新金融革命

杨东

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交织共同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技术创新带来的生产力发展引发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释放了技术创新的潜力,可以说,产业变革与人类社会的进步始于技术创新而成于制度创新。正是因为有了股份制,将分散的私人资本联合起来形成集中的股份资本,生产规模得以扩大,才能让蒸汽机走出实验室,广泛应用于火车、轮船、印刷机,才有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而有了社会经济的腾飞;第二次工业革命在能源、交通运输、通信等领域的巨大进步,兴办大型企业对巨额资本集中的需求与私人资本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更为突出,伴随市场关系、信用环境、法律制度的日益发展,以社会大生产为基础的股份制成就了占统治地位的企业组织。进入信息社会,特别是在未来万物互联的时代,传统产业为“互联网+”所改造,信息沟通成本大幅降低,边际成本近乎为零,垂直集中已经不是发挥最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和管理模式。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生产方式、管理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这种改变产生了共享经济的基础,使得人类社会进入协同共享的时代。

“互联网+”不是一次简单的技术进步,其在技术进步基础之上会促进信息革命之外信息社会生产力的大解放,而这种生产力的解放和突破,必然会导致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两股势力即创新的力量和传统的金融法律体系的监管时常发生碰撞。传统的生产关系正在遭遇巨大的冲击,这样的冲击不仅仅是中国的一个转折点,也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巨大的转折点,而中国正在引领这一转折。

互联网是技术,众筹是制度,综观人类社会历次重大进步的发展阶段,都是始于技术创新,而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制度创新,“众筹金融”的伟大变革同样如此。我很早就提出,“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理论依据是基于对互联网本质的分析,它实际上是实现了信息的可对称,解决了人类社会因为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金融的中介化。

众筹金融实际上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金融革命。第一次是从商业银行体系到资本市场体系,从间接融资到直接融资;第二次是从直接融资、资本市场体系转向众筹金融体系,整个过程朝着打破中介化、打破机构化,实现点对点的信息对称下的金融方向发展,重构金融体系,基本要素就是去中介化、去机构化。P2P,去银行化;股权众筹,去资本市场的交易所化,尤其是要打破PE、VC等传统金融组织、金融机构的投资模式,消除委托代理机制的缺陷和不足。所以从根本上来讲,众筹金融的本质就是实现信息的对称,并且具有大众性、多样性、直接性、协同性、去中介性,实现了金融本质的回归。众筹金融能够更加高效、快速、便捷、低成本地实现金融的目标,而且使金融与产业更加高度的融合,使金融内生于产业当中,产业和金融在未来将是不分彼此、高度融合在一起的。传统金融体系银行和资本市场,无法实现普惠金融的功能,覆盖不了最底层、最基础的群体。走传统的路子,成本太高,商业银行不可能完全下沉到小微企业;资本市场也不可能让很多企业去上市,就算目前中国推出注册制改革,真正能上市的也就几千家,新三板今年一万家,明年两万家,最多也就是几万家而已。但中国绝大部分的企业是中小微企业,有几百万家、几千万家,真正能够获得融资的1%都不到,99%以上的这些企业怎么办,传统金融体系无法实现这种功能,这就要靠“互联网+”新的技术,从而实现这样一个金融功能。

众筹不仅是一种“资本为王”的融资行为,其更大的意义在于“以人为本”的社会资源低成本有效整合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就是一个众筹生态圈。“众筹”一词最初来源于英文“Crowdfunding”,是Crowdsourcing(众包)和Microfinancing(微型金融)二词含义的融合。这个传统的集资概念,我个人认为还不足以表达“互联网+”时代的新的制度革命,它是一个新的制度,与传统的模式都不一样,毋宁用“WeFinance”,与共享经济的“WeEconomy”一脉相承,意味着未来的“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共享经济的时代,也是一个共享金融的时代,让人人能够成为金融服务利用者,也让所有的中小企业能够享受金融服务。

对“四众”的含义进一步深挖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它所表达的就是一个广义上的“众筹”的概念。从广义的角度讲,众筹不再是简单的筹集资金,这在“互联网+”时代已经落后,众筹应当是以资金为纽带,通过筹集资金去筹集资金背后的“人”。好的项目、好的企业,可能最不缺的就是钱,它缺的是助力其发展壮大的资源,通过“钱”来找“人”,去筹集人所能带来的其他无形资源,如技术、人脉、市场等等。所以广义上的众筹是一个系统的资源筹集,它包括筹资、筹智、筹资源、筹人脉、筹管理、筹IDEA、筹市场、筹营销、筹创意等等。因此广义众筹可以用来支持各种活动,众筹的内容也不限于资金,还可以包括信息、创意,甚至朋友圈。其与股份制最大的区别在于这样一种制度是以人为核心的,而不是以资金或资本为核心。这样一种制度创新,与“共享经济”(也就是李克强总理在大连达沃斯论坛上讲的“分享经济”)完全契合。

我们提出的众筹金融的概念及其相关理论后,得到了贵阳市委陈刚书记和市政府王玉祥副市长的大力支持,我配合刘文献先生,在贵阳进行了大量实践,包括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以众筹金融交易所为核心形成了一个集众筹金融小镇、众筹金融研究院、众筹金融学院、众筹金融基金、众筹金融保险、众筹金融银行以及80多个各个行业的领筹金融机构等为一体的众筹金融生态体系。年上半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莅临贵阳考察,贵阳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也汇报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和众筹金融交易所的情况。贵阳的众筹金融实践之所以能获得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正是因为其符合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趋势和方向,是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式。马克思曾说,股份公司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制度发明。众筹是与股份公司同样伟大的制度发明,其想象空间和发展潜力无限大。众筹实则古已有之,但在人类历史上从未像如今这般瞩目,也从未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在万物互联的信息时代,众筹的价值才真正得以体现。我认为,众筹社会主义是在“互联网+”背景下,以众筹的方式,打破金融垄断,发展普惠金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最广大消费者的福利,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众筹社会主义是金融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应有之义,是发展普惠金融、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外化,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的重要保障。众筹充分体现了协作共赢的思想,彰显金融社会主义的文化价值和内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一般规律,与先进生产力高度契合、是生产关系的先进调整方式。众筹可以巩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过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并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与此同时,众筹应当严格依循全面依法治理的内在逻辑,呼唤合法规范化筹资方式,依赖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需要严密的法律监督和有力的法律保障,这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相信,以众筹为核心的众筹社会主义理论是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情怀、中国气派的理论体系,其在服务小微、三农、普通民众,创造极大物质财富,实现全民族共同富裕的同时,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武器。我在此郑重推荐刘文献先生的《解放众筹II》,刘文献院长以他认真执着的坚持和宏伟深入的众筹金融体系构建、探索与实践,羸得了世界同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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