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招聘简章
学校简介
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年12月12日,是共和国成立的第一所民族院校,是青藏高原上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年、年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先后并入青海民族学院。年4月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是一所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学院简介
青海民族大学于年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年建立法学系,年改建为法学院。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年获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民族法学等9个硕士点。年获批治安学本科专业。年在学校民族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获得民族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培养权。年,获批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青藏高原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基地”,同年,省人民检察院在学院挂牌成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设省人大、海南州人大、黄南州人大、海西州人大立法与评估咨询服务基地。年,法学专业获批国家一流专业。法学学科为青海省省级重点学科,法学(汉藏双语诉讼方向)专业为青海省特色专业。“研究生《刑法学》”课程于年被认定为“全国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学院为教育部重点建设的全国所法学院之一,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委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经研究,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年度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如下: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相应学位,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品德优良、专业扎实、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较好的综合素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三、待遇支持
(一)、省级待遇:可直接认定青海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拔尖人才,入选后享受40万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受校级待遇。(二)、校级待遇: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2、享受校级待遇35万元;3、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者分别增加5万元、10万元;海外高水平院校毕业者根据专业紧缺度增加5万元。欢迎您投递简历!
请将简历投递至学院负责人邮箱(zlltang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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