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一、复试资格
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以下分数线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对口支援生。
专业
第一阶段英语成绩不得低于
第二阶段专业成绩不得低于
第一阶段英语成绩和第二阶段专业成绩之和不得低于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5
60
民商法学
40
55
诉讼法学
45
45
95
经济法学
40
60
国际法学
45
60
二、复试安排
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查看《法学院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中关于复试工作的各项安排。学院将与每名进入复试的考生联系并安排测试和预演工作,未参加测试和预演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请进入复试的各位考生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关于研究计划书的说明》,最迟于年5月4日中午12点之前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电子版发送到zgshlawu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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