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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绍泉参加调研。
调研组召开市政府相关部门座谈会,并赴海陵区、高港区等地,广泛征询了职能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业主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
周绍泉指出,《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前组织开展专题立法调研,目的是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条例(草案)》的立法质量,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供法治保障。他要求相关工委坚持立法为民的理念,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利益主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做到法律依据充分、部门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可行、文字表述清楚。
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相关工委负责人、部分市人大社会委委员及《条例(草案)》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调研。
供稿: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和环资城建工委宗爱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