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立

根据《徐州市地方立法评估工作规则》要求,5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组织召开《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立法前评估座谈会。李玉娟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等9家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关于《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市相关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就《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实施的可能效果展开热烈讨论和论证评估,并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李玉娟副主任对《条例(草案)》起草前期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对大家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她指出,《徐州市河湖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直接关系我市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民生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要切实研究学习,结合徐州实际,通过各方参与、充分讨论,制定出一部既有徐州特色又有效管用的的高质量法律法规,为徐州河湖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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