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四个城市”建设的决议
(年8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青州市产业强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青州市文化名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青州市活力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青州市品质城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及说明。会议认为,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建设规划计划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走在前列、起好带头作用”的目标定位,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接国家战略、强化全省站位、走在潍坊前列、突出青州元素,指标体系科学系统,目标任务具体明确,完全符合上级精神、符合我市实际、契合形势需要。会议决定,批准这四个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会议强调: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四个城市”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二四三”发展战略的根本举措,是加速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增创转型发展新优势的关键工程,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未来发展的新期待,是我市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四个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战略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把“四个城市”建设作为统领发展的主体工程和核心抓手,把规划计划作为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和依据,与“五强四宜”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迅速掀起“四个城市”建设高潮,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高标准推进“四个城市”建设
全力建设产业强市。以推动产业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重大项目、重大园区、重大平台建设筑牢产业发展支撑,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坚定不移抓工业,再造农业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速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率先在潍坊市构建规模大、结构优、质量好、创新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全力建设文化名市。深入挖掘青州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提炼塑造城市文化品牌,加快建设文化小康,培强做大文化产业,将我市建设成具有时代特征、充满活力和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名市”,为青州改革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领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全力建设活力城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并重,着眼解决影响城市活力释放的核心问题、主要矛盾、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以全面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不断扩大开放释放活力,以持续强化创新注入活力,以支持鼓励创业增添活力,不断增强城市吸引力、凝聚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力建设品质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作为“四个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四宜”城市,统筹做好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安全稳定、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让城市环境更美丽,让居民生活更美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规范机制,强化保障,增强“四个城市”建设动力
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落实“多规合一”,建立相关规划计划衔接协调机制,形成市域城乡全覆盖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规划计划通过后具有法定效力,“四个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空间布局等重大问题应保持基本稳定。规划计划的局部调整要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
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招商引资、招院引所、招才引智,吸引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规范成果转化、权益分配等制度,明确项目投资、专项基金、融资平台等各方权利义务和利益关系,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科学组织推进。围绕“四个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分工合作、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四个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评估指标和办法,做到可量化、可评估、可考核。强化考核指标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宽容探索失误、鼓励大胆创新。
四、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凝聚“四个城市”建设合力
市镇两级人大要把“四个城市”建设作为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监督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多种法定方式,主动监督、跟踪监督、持续监督,推动规划计划和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四个城市”建设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健全机制,完善方案,落实措施,强化考核。市法院、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作用,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为推进“四个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作好表率,努力在推进“四个城市”建设过程中建功立业。全市人民要发挥首创精神和主人翁作用,积极参与和支持“四个城市”建设,为加快建设“四个城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经济社会更高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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