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年接收优秀应届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做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概念与要求(一)有关定义1.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2.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3.我院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接收工作适用本办法。(二)工作原则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严守招生纪律,按学校要求认真执行公示制度,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三)基本职责我院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接收工作。二、推免生申请条件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一)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二)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年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报考);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年优秀应届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不得报考);(三)申请人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四)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申请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普通方向推免项目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如托福、雅思、GRE、小语种成绩等)。申请法律(非法学)专业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方向推免项目的学生须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自学语言等)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且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全国专业四级合格以上、葡萄牙语CAPLE考试达到B2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含全国英语六级、雅思、托福、GRE、其他外语国家级考试);(五)申请人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秀,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申请法律(法学)专业推免项目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六)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一)申请方式1.申请人须按照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推免接收预报名。请已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优胜者和候补者于10月9日17:00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推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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