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北京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法学院”)招录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名额:50名
二、招生范围
法学院每年面向本院、北京大学元培学院法学方向(以下简称“法学方向元培学生”)、法学院认可的其他高等院校(详见附录一,以下简称“附录所列院校”)应届本科生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法学方向元培学生拟计划招收8名,附录所列院校拟计划招收名。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申请人已经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
3、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方可报考;侦查学专业不属法学门类,该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4、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违法制裁和违纪处分;
5、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通选课等课程全部合格,且符合下述规定:(1)附录所列院校申请人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以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申请人综合成绩绩点在3.以上(含3.);
6、本院申请人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7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法学方向元培学生须完成法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15门以上(含15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本院因出国交流等特殊原因未能满足以上要求的学生,则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14门以上(含14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且综合成绩绩点在3.5以上(含3.5);
7、外语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考试成绩分以上;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6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EFL成绩90分以上;GRE成绩分以上。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6分以上;北京大学校内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请办法
1、北京大学网上申报
申请人务必于年9月7日至13日,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