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下达。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年我校法学院拟招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含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两个类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将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简称“双证”)。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首批招生单位。法学院是第一、二、三届(现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时为法律系)成立于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在教育部、及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深厚的学术积淀、良好的学术传承、强大的师资力量保证了法学院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高水准。
法学院立足于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崇尚法治、追求真理、奉献社会”的卓越法律人才。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上,通过分方向分类培养,定位于培养实务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院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国外访学、国际机构实习等国际交流机会,近五年来法学院有近名法律硕士学生在读期间到境外交流实习。此外,法学院还在最高人民法学院、北京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各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安排学生通过实习获得实务经验。同时,法学院还聘任了资深、优秀、知名的法律实务界人士担任校外兼职导师,全面参与授课、指导学生、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与校内教师一起联合培养法律硕士学生。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白癜风复发难治北京出名的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