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名痤疮医院 http://m.39.net/pf/a_8736666.html年9月19日至20日,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的商事法律现代化”为主题的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年会在天津隆重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罗昆教授,讲师张阳以及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学生梁莹、刘伟、刘怿、贾海东、张仪昭等人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天津澍泽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四川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等高校、政府、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在单元分组讨论与学术论辩会环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营商环境法治、商事登记制度建设”“《公司法》的重大修订与关键制度设计”“《公司法》、《破产法》与资本市场法治的联动修订与协同发展”“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商法现代化的新思维”等单元专题,以分会场讨论的形式进行主题发言与交流。我院罗昆教授以“营业完整性视角下的平台企业治理”为题在第三分会场“公司法、破产法与资本市场法治的联动修改与协同发展”进行了主题发言。罗昆教授认为,平台企业治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平台企业与传统经营存在差异,通过关联公司、劳务派遣和营业拆分等形式形成了“平台+公司+个人”的三角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平台企业治理模式各异,劳动法、反垄断和商法模式存在诸多差异。随后,从平台企业关于营业完整性理论的检视角度,其认为平台企业治理本质为营业拆分问题。平台企业若拆分为用工和发报酬平台,有违营业完整性理念,并认为平台营业完整性理论应当运用于平台企业治理,也需要与关联公司人格否认相区分。我院民商法博士生刘伟以《股权代持下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研究》为题在第四分会场“商法青年论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商法现代化的新思维(上)”进行了主题发言。刘伟认为,关于股权代持下的股东资格认定,学界形成了广为熟知的形式说、实质说与折中说等观点,这种分歧在本质上反映了外观主义与意思主义在组织法的适用问题,而重新认识股东资格的属性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前提。股东资格的团体身份属性与团体内部属性决定了股东资格认定应当坚持合意说,区分完全隐名与不完全隐名的股权代持。我院民商法博士生梁莹以《公司瑕疵决议外观可信赖性强弱与外部效力认定》为题在第四分会场“商法青年论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商法现代化的新思维(上)”进行了主题发言。梁莹认为,依据瑕疵决议所形成的外部民事法律关系如何判断尚未见于明文,应当立足瑕疵决议外部效力所涉价值衡量以及借助比例原则的相关原理分析,决议不成立的前两种情形与决议无效的外观可信赖性程度低,相对人应对该类瑕疵决议具备识别能力。而决议不成立的后两种情形与决议可撤销的外观可信赖性程度相对较高,要具体参照重大交易行为、担保行为以及赠与行为,从各类行为中相对人对决议的审查情况,确定外部效力。我院经济法博士生刘怿以《利益结构视角下对一致行动关系的规制反思》为主题在第四分会场“商法青年论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商法现代化的新思维(下)”进行了发言。刘怿认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离不开相对稳定的治理结构,一致行动作为巩固或谋求公司控制权获取及巩固的重要方式,直接影响公司权力运行的状态和治理结构的稳定。但是,一致行动关系之维系一直呈现出一种相对松散的状态,有必要在进一步剖析其中利益关系的基础上,思考其关系维系机制之有效构建。我院经济法博士生贾海东以《隐性金融风险视角下公司治理的三边定理》为主题在第四分会场“商法青年论坛:营商环境法治化中商法现代化的新思维(下)”进行了发言。贾海东认为,需要对金融风险进行显性与隐性分层,金融监管仅能治理显性金融风险,而暗中积聚、叠加并引爆金融危机的隐性金融风险时常被忽视。为此需要改变传统金融监管的单轨制模式,转向金融监管与公司治理的双轨制治理格局。然而,当前公司治理理论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