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典广州研修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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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作为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专家最多的法学院,有着义不容辞地宣传好民法典的责任。

为了满足社会各界对民法典学习的强烈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中国人民大学全面复课的前提下,重启线下培训,于年9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成功举办了“《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首期高级研修班,为了满足更多学员的学习需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计划于年10月24日至26日举办“《民法典》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第三期高级研修班(广州)。

招生对象

(1)司法实务界人士;

(2)企业法务人员;

(3)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4)各有关院校专业教师及其他研究人员等。

授课时间

年10月24日--26日,实际授课三天。10月23日报到。

授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内授课,具体授课地点以报名后通知为准。

授课内容

(1)民法典合同编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2)民法典物权编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3)民法典担保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4)民法典人格权编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5)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6)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新制度新规则理解与适用

课程费用

培训费:元(包括师资费、资料费、证书费等费用)每人,不含食宿费、交通费。

优惠政策:

(1)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或培训老学员享受九折优惠为元。

(2)同一单位(集团)五人以上(含五人)报名,享受九折优惠为元。

(3)同一单位(集团)十人以上(含十人)报名,享受八五折优惠为元。

拟邀师资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委市政府专家顾问、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荣获中国法学会第一届“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中国十大教育英才”称号,“年度中国法治人物”称号、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最佳宣讲奖”等荣誉。曾为中央政治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做法制讲座。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人格权编、合同编召集人。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A岗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农业农村部法律顾问,工业和信息化部法律顾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治建设顾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荣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等。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物权编召集人。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世界侵权法学会执委会亚洲区委员。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通化师范学院、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台湾大学、辅仁大学、一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兼继承编召集人。

姚辉

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B岗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同监管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深圳、海南、宁波、合肥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兼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课题组成员。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A岗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创业投资法学研究会、影视娱乐法学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全国人大财经委融资租赁法立法小组成员,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农村农业部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专家组成员,参与《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的起草与论证工作。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物权编课题组成员。

孙若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课题组成员。

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责任研究基地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专家;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年专家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

注:师资可能调整,主办方会确保授课的高水准,以最终通知的课程表为准。

证书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法典》广州研修班正在招生中!可以添加vx:duyan咨询,也可在下方提交报名表单,老师会第一时间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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