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年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拟认定资格生人数及优惠政策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学校可依据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资格生认定人数,宁缺毋滥。
优惠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非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北京、天津、浙江、山东均为70分,上海为50分,海南为分)。
“高考成绩”指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终模拟投档线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同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文化课成绩优良、具有我校招生项目的艺术特长。
3.其他要求:(1)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厘米。(2)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该测试且成绩合格。
三、选拔环节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