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云南警官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双方的核心竞争力,1月18日,双方在云南警官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
仪式上,云南警官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功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时延安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揭牌,云南警官学院副院长孙学华代表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
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建立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基地,对于云南警官学院对标先进、学习先进、补齐短板、推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学院未来在法学研究、法学学科建设、法学人才培养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合作。
据悉,目前云南警官学院是第一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安院校。
(供稿:云南警官学院)
责任编辑:徐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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