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定于4月23日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将再次提请审议。4月22日上午,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召开,讨论通过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出席会议。
常委会会议即将再次审议的《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是全国设区的市首个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通过立法赋权明确了并联审批部门职责及工作规范,就“一窗受理、帮办代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等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了规范。《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断深化,为“富强滨州”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此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去年两次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有关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救助情况的报告等。常委会会议还将对部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述职评议;审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印发有关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张毅等列席会议。(供稿:张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