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来常开展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

  8月31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耿毅一行来常,就《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经济工委主任恽东玉、法制工委主任周智夏参加调研座谈会。

  我市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11家,其中国家级高新区2家,省级经开区7家,获批筹建省级高新区2家。调研座谈会上,武进高新区、常州经开区、金坛经开区、滨江经开区及市商务局、科技局、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民政局等部门分别就开发区的定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考核激励措施以及《条例(草案)》中的一些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小平在参加座谈时指出,开发区建设从起步到现在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也遇到了很多瓶颈和制约,省人大将开发区管理作为立法项目,十分及时,也十分必要。他建议,开发区管理条例应当体现江苏特色,符合江苏的发展阶段和时代特征。要通过地方立法,鼓励和支持开发区创新发展、集约发展,鼓励开发区在集聚要素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环境可承载能力、打通发展瓶颈制约等方面先行先试,特别是对于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一流人才等开发区的特色基因,要旗帜鲜明地加以保护,使条例更好地体现示范性和引领性。

”调研组

  调研组对参加座谈的常州市各部门和单位表示感谢,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的研究,对开发区的定位、各地创设开发区的冲动与现有开发区动力不足、人才的引进和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开发区同质化发展等问题,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认识,使立法不仅能体现国家对开发区建设的最新精神和省委要求,而且能使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措施更好落地,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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