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人类学专题之一张小敏从非正式制度

从非正式制度到正式制度:民族医药文化转型的关键因素*

——以黎族医药为例

提要:文化转型是人类学研究的热点话题。本文采用非正式制度理论和文化资本理论,对五指山市黎族医药的文化转型进行了分析。黎族医药跟大多数少数民族医药一样,属于仅存在于民间的地方知识,没有建立学科体系,没有建立起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属于非正式制度的一部分。随着现代社会制度化进程的推进,非正式制度的身份使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从而对其进一步市场化、产业化的文化转型过程形成障碍。本文通过厘清黎族传统医药文化转型的四个阶段,揭示了五指山市黎族医药的文化转型过程及社会背景,分析了政府、市场在传统医药转型过程中的作用,认为获得正式制度的认可,实现从非正式制度到正式制度的转变,是黎族医药文化转型成功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黎族医药文化转型制度变迁文化资本

一、研究问题提出

少数民族医药和中医药一起,组成了我国传统医药。传统医药被认为一身兼具有五大资源属性:“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①]但是这五大资源属性分别得到社会认可的程度相差甚远。

作为文化资源,我国有藏医药、蒙医药等十三项民族医药技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得到社会极大的认可;本文的研究对象黎族医药,数千年以来,作为中国传统医药的一部分,为处于高疟疾和超高疟疾地区的黎族同胞提供了保健和医疗服务,其骨伤疗法,蛇伤疗法于0年入选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文化遗产方面得到认可。

作为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民族医药在经济领域也得到了资本和市场的青睐。年WHO“阿拉木图宣言”后,[②]传统医药成为国际国内新的市场动力。统计表明,近60%的制药产品是天然药物开发的,尤其是久经人体应用的中药和民族药。从年开始,民族药工业成为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点。如03年,贵州苗药销售产值达50亿元;00年,以彝药、苗药、傣药为代表的云南民族药,成为云南省新的药业经济增长点(张牡霞、秦菲菲,00)。

然而,作为卫生资源,民族医药在各国获得的制度认可非常有限,因为国际社会普遍存在着以现代医学为主的医学格局。不过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改变。从0世纪70年代起,传统医药服务重新得到国际社会不同程度的认可:[LU]年,世界卫生组织在阿拉木图宣言中提出了调动传统医生资源,以实现“年人人获得保健”的目标。世卫组织通过推进各国对传统医学的“容忍体制”,推动政府制定政策接纳传统医药和民间医生(非正规医生),促进传统医疗在各国提供更多医疗服务。同一时期,美国也开始在替代医疗框架内接纳传统医药服务,日本开始将汉方重新纳入医保体系。传统医药在西方国家获得有限接纳,原因在于现代医学发展到鼎盛时期后,暴露出各种负面后果:大医院人满为患、医患纠纷加剧、医疗总费用飞涨等等(威廉·考克汉姆,0),需要引入多元化的医疗资源作为补充。

从中国国内来看,少数民族医药从卫生资源角度获得的制度认可度也是有限的,目前仅有六大民族医药因为拥有经典著述,理论体系成熟,获得了正式制度的接纳,医院、学科、科研体系、制药厂等,纳入国家中医(民族医)考试制度,建立了药材标准: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朝医药、壮医药。除此之外的其他数十种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包括黎族医药,虽然有些已经有了理论著述,实现了传统医药知识体系理论化,却仍然没有被正式制度所接纳,仍然以民间的方式存在(诸国本,):如行医主要以个体诊所和“地下”行医、“兼职”医生的形态存在(王志红、向芯慰,0),是处于“体制外”的卫生资源。这部分处于地下行医状态的民族医占了民族医资源的绝大部分,他们是被正式制度定义为“非法”的卫生资源,个别民族地区因此发起了制度创业(张小敏,05)。民族医药正面临着向正式制度变迁的十字路口,亟待理论的梳理。

民族医药领域内,存在着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张力。这个张力一方面存在于民间行医的民族医生不能取得执业资格方面——年开始实施的《执业医师法》,是一次强制性制度变迁,把大部分民间行医的民族医生推到“非法行医”灰色地带;另一方面存在于民族医药产业化的制度瓶颈方面——那些没有被正式制度接纳的多数民族医药,在产业化的过程中受到制度、标准、规则缺失限制,发展受限。本文试图回答以下问题:民族医药的非正式制度属性,与其文化转型研究有什么交集?如何影响到民族医药的文化转型?由此引发的制度创新为什么仅仅在极少数地区发生?在黎族医药案例中,当医疗行业制度化成为趋势,而黎族医药处于非正式制度地位,走向市场面临一系列的制度缺失,这种张力对民族医药的文化转型究竟有什么影响?

二、文献回顾(一)非正式制度理论

在中国转型社会研究中,大多数学者的共识是,中国社会处在一个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激烈变动中(李培林,;张继焦,;郑杭生,;陈刚,0)。年至今为加速转型阶段(郑杭生,)。中国的转型是现代化的转型,这与发达工业国家向后现代社会和后现代价值观转型(罗纳德?英格尔哈特,03)不同,是两种类型的转型,必须区分开来。社会结构转型被定义为“一种整体性的发展”,用来更深刻地分析我国社会发展处于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的特点,如处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等(李培林,99;郑杭生,)。社会结构转型理论认为,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不是泾渭分明的两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化社会是一个逐渐过渡的过程,现代化不是与自身传统彻底决裂,而是完成社会结构的转型(李培林,99)。

英国社会理论家吉登斯指出,“现代化”是社会中“配置资源”和“权威资源”同时得到高度增长的过程。现代性的其中一个后果,就是正规法律把传统社会中的权力机制和关系协调原则推到“边缘”的“非正式制度”位置上(王铭铭,)。

制度被认为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代表,斯科特开门见山地指出制度研究的意义:[③]

再次重申,制度意义重大!经过了数十年的否认、忽视和误解……社会学家再次发现了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诺思明确区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他认为非正式制度是制度结构中两大组成部分之一,在发达经济体系和欠发达的经济体系中都广泛存在。他指出: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更正式地说是人类设计的、构建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它们由正式规则(成文法、普通法、规章)、非正式规则(习俗、行为准则和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以及两者执行的特征组成。[④]

非正式制度,或称“非制度化规则”、“非正式约束”、“社会潜网等,”是社会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包括风俗习惯、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等,是科层制的令行禁止的规则和市场交易契约的规则之外的一套规则,靠传统伦理、家庭网络和人情信用等维系(李培林,)。非正式制度的效用非常强大,它和正式制度一同决定了社会的激励结构,并影响正式制度的形成和变革(诺思,04)。

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国内经济学、社会学学者都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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