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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自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以其针对性、直接性、互动性、实效性强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受到各级人大常委会广泛采用,成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新的亮点。年4月,全国人大出台了《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让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有了更有力的抓手,提供了更有效的制度保障。当前,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形势下,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应坚持问题导向,理直气壮地用好专题询问这一职权,使之成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常态监督方式。但在当前,有的地方人大在开展专题询问中在思想认识、操作程序、监督效果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离法律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题询问应有作用,增强询问实效,下面,就目前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现状及对策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一些地方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询问不经常、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人大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到位。当前还有一些人大常委会及其负责人片面认为,询问就是质问,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刚性监督手段,运用这种监督方式会影响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怕起不必要的麻烦,不敢碰硬,缺乏询问的勇气,不敢提出尖锐的、实质性的问题,而没有认识到询问虽然是一种比较刚性的监督方式,但是有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一府两院”的相互理解和沟通,形成共识、促进工作。二是开展不经常。由于专题询问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手段,从年6月全国人大首次开展专题询问至今仅仅只有几年时间,不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常用方式,尚未形成一整套比较成熟程序作法,很多方面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尝试和完善,存在不会开展专题询问的问题。三是询问不规范。由于专题询问目前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缺少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有的地方虽然也开展了相关专题询问,但是询问内容、形式、程序等不规范,存在着抓不住重点,不痛不痒、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现象。四是效果不够好。一些地方人大专题询问开展后,认为所有工作就全部结束了,而对询问意见建议书办理不重视,督办工作不到位,整改工作不落实,有时会出现“问了白问”的现象,影响了专题询问的效果。
二、提升专题询问实效的举措
首先,思想认识要提升。专题询问是近年来全国各级人大询问制度的创新,体现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全国人大出台的《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专题询问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这对于促进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宪法规定的落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是新形势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群众的愿望,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做到敢于询问,坚持勤于询问,促进专题询问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其次,询问专题要选准。选准选好议题是专题询问取得实效的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社会普遍 再次,调研视察要深入。在开展专题询问前,要通过采取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围绕询问主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视察,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发现不足问题,形成有深度、有力度的专题调研报告,为专题询问的开展提供客观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做细做实相关基础性工作。
第四,现场询问要精准。现场询问是关键。专题询问应当采用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再集中进行专题询问的方式,使专题询问主题更突出、问题更集中、针对性更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有关委室要精心准备,提前了解掌握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询问时做到言之有物,持之有据。询问过程应遵循公开、务实、严肃、活泼的原则,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力求询问能问出深度和要害、回答能答出责任和承诺。正式询问时,提问者应围绕会前确立的询问内容逐一提问,做到尊重客观、真诚理性。“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精心做好应询准备并按时参会,认真听取意见,正面回答询问,一问一答、简明扼要,询问和应询都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做到问得准确、问得深入、答得充分、答得到位,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最后,整改落实要跟踪。专题询问只是一种监督手段,最终是要通过“问”来督促“一府两院”作出合理解释与承诺,有效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询问结束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将专题询问中普遍 来源:陕西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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