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支持和帮助,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内容。
01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大代表保持联系。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有利于代表知情知政,使代表能够更好地了解、参与、监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利于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增强代表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国家权力机关立法、重大事项等,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情、顺应民意。
02要明确联系内容,提高与人大代表联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需要看,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向代表通报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重要工作的情况;
二是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要议题,以及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开展的重点工作,征求和听取代表意见;
三是了解代表对国家机关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一府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反映;
四是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了解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帮助代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03要丰富联系形式,把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到实处。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概括起来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建立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的制度。2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3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4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5吸收更多的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6听取人大代表对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意见。7建立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8做好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04要落实工作职责,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服务工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结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开展与代表的联系。
对联系代表过程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