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8月4日上午,晋宁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一行35人到区检察院检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国土、环保、林业等10余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陪同检查。区检察院以多媒体讲解和专项汇报的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工作情况。
区检察院从四个方面,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及依据、公益诉讼典型案列、公益诉讼所取得的成效和区检察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全面向各位代表介绍了公益诉讼制度。座谈会上,区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各位代表详细汇报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充分听取了各位代表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参会人大代表高度肯定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果,表示通过此次检查,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内涵及意义,将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按照中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报道力度,让全区人民群众、各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和了解公益诉讼。二是加大办案力度,特别是加大涉及民生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出庭应诉等环节,需要建立一只有战斗力的检察队伍。同时,各位代表均表示,公益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改革任务,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区委、政府从机构编制、公益诉讼专项资金方面给予检察机关支持,保障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也纷纷发言,表示通过今天的学习,对公益诉讼制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及更深刻的感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希望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职能作用。
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是对区检察院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上级院的精神,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助力生态晋宁、美丽晋宁建设,把公益诉讼打造成晋宁检察新的名片。
廉不言贫勤不言苦
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年第57期/总第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