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报到时间:年10月27日研修时间:年10月28日—31日研修地点:北京市中国人民大学校内汇贤大厦C座1法院民事庭法官、司法厅(局)相关部门干部;2.律师事务所从事民商事法律业务的律师;3.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4.高校商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专题一:民法典合同编总则及分则的疑难热点问题解析主讲专家: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专题二: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理解适用暨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主讲专家: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长江学者?专题三: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合同行为的效力认定----合同法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主讲专家: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研究员、博导?专题四:民法典实施背景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及难点疑点问题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法院民庭高级法官?专题五: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主讲专家:马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导?专题六:民法典实施背景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难点问题主讲专家:法学博士,某法院民庭高级法官?专题七:民法典与九民纪要背景下商事审判证据证明标准主讲专家:王忠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特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研究员?专题八: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合同制作与审查难点问题主讲专家:席志国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专题九:国际商务合同起草、审核法律实务及涉外合同纠纷仲裁主讲专家:王雪华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设立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和WTO专门委员会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最终师资请以报到时课程表为准)1.个人报名:每人元/人,含师资课酬、学习资料、证书、场地及培训组织等费用,不含学员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2.单位报名:单位组织3人(含)以上参加学习,培训费标准为每人元;单位组织6人(含)以上参加学习,培训费标准为每人元。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户名:中国人民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帐号: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继续教育学院合同法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1.学员经考核合格,均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结业证书》;2.学员所获证书由学校进行统一编号,并加盖学校公章、钢印;3.学员所获证书编号唯一,可通过学校